未成年人保护:本平台禁止未成年人充值(未满 18 周岁不提供任何付费功能)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违规内容举报 文旅市场举报投诉系统
南京江岛传媒有限公司

用户纠纷处理与投诉举报制度

本平台受理投诉举报的渠道为<strong>客服邮箱与客服电话</strong>;邮箱 7×24 小时接收、工作日 9:00–18:00 人工接听;一般事项 3 个工作日内首次答复、复杂问题 7 个工作日内答复;同时在网站显著位置设置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与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网上举报投诉处理系统入口。制度自 2026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

用户纠纷处理与投诉举报制度

制定主体:南京江岛传媒有限公司 制定日期:2026 年 1 月 1 日 施行日期:同制定日期 受理部门:用户服务中心 + 内容安全中心 受理时间:邮箱 7×24 小时接收 / 电话工作日 9:00–18:00

一、制定依据与适用范围

为及时受理和处理用户投诉、举报与消费纠纷,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维护内容安全与平台秩序,依据下列规定制定本制度: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经营单位应建立内容管理与用户权益保障机制,不得提供禁止内容。
  • 《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文市发〔2013〕39 号)——审核记录保存不少于 2 年,发现违规内容立即停止提供并留存证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履行、消费者权益与网络侵权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涉未成年人投诉与退款优先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违法有害信息举报受理与处置义务。

本制度适用于用户、权利人、监护人及其他主体针对本平台内容、功能、消费、账号、个人信息等事项提出的投诉、举报与纠纷处理请求。

二、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平台对下列事项一律受理,不属于本平台处理范围的,在答复中说明理由并告知有权处理的机关或渠道。

序号类别具体情形
1暴力恐怖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展示暴恐音视频、血腥画面、残忍虐待内容
2色情低俗淫秽色情、软色情擦边、涉及未成年人的性化描写、低俗恶搞与性暗示内容
3政治反动违宪、危害国家统一与领土完整、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攻击党和政府的内容
4违法信息宣扬邪教迷信、散布谣言、赌博诈骗、传销、毒品、涉枪涉爆、教唆犯罪、买卖账号与公民个人信息
5暴力血腥宣扬自杀自残、校园霸凌、血腥猎奇、虐待动物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6民族宗教与公德煽动民族仇恨与歧视、侵害民族风俗习惯、危害社会公德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内容
7侵权与人格权侵犯著作权(盗版搬运)、侮辱诽谤他人、泄露他人隐私、影视截图与同人作品未经授权使用
8未成年人保护诱导未成年人充值、未成年人充值退款、网络欺凌、涉未成年人不良信息
9消费与账号纠纷充值未到账、重复扣款、道具异常、退款争议、账号被盗与申诉、封禁异议、发票问题
10个人信息与其他个人信息被违规收集使用、隐私设置失效、平台服务故障、客服处理不当及其他违反本平台规则的行为

三、受理渠道

渠道入口说明
① 客服邮箱410071284@qq.com(主题注明“投诉/举报”,附作品链接或截图)7×24 小时接收,工作日处理
② 客服电话17705195049工作日 9:00–18:00 人工接听;非工作时间可留言
③ 客服邮箱410071284@qq.com;未成年人保护 410071284@qq.com7×24 小时接收,4 小时内首次书面答复
④ 邮寄 用户服务中心适用于书面材料、证据原件与正式函件

我要举报违规内容 提交投诉工单

平台承诺:举报与投诉无需登录亦可提交(匿名举报可用),并可通过受理编号查询进度;不以“必须登录”“必须提供实名”作为受理前提。

四、处理时限承诺

事项响应时限办结时限
电话投诉举报15 分钟内响应(人工接听并登记)现场可答复的即时答复;需核查的按下列时限
邮箱 / 电话投诉举报1 个工作日内首次答复一般事项 3 个工作日内办结
复杂问题(需多方核验、跨部门核查)1 个工作日内答复受理情况7 个工作日内答复;确需延长的提前告知
涉嫌违法违规内容举报即时受理并启动核验即时采取下架、屏蔽等措施,随后 24 小时内书面反馈处置结果
未成年人充值退款申请1 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编号5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验,10 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
账号被盗、封禁申诉4 小时内答复受理情况3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验并答复
个人信息查询/更正/删除/注销申请3 个工作日内确认收到15 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合规提示:上述时限为平台自我约束承诺,严于一般行业要求;遇法定节假日,办结时限顺延,但首次答复时限不顺延。

五、处理流程与闭环

受理 → 核实 → 处置 → 反馈 → 回访(闭环),全流程留痕可追溯
环节动作责任岗位时限
① 受理多渠道统一接入工单系统,生成受理编号,登记诉求内容、证据与联系方式;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说明理由并告知有权机关用户服务中心见第四节
② 核实核对内容/订单/账号记录与后台日志,必要时联系举报人补证、向被投诉方核实或开展技术鉴定内容安全中心 / 技术1–3 个工作日
③ 处置按第六节采取下架、删除、限流、封禁、退款、更正等措施;涉嫌违法的启动上报与报案内容安全中心 / 法务即时或 1 个工作日
④ 反馈以站内消息、短信、电话或邮件向投诉人/举报人书面反馈处理结果与理由用户服务中心处置完成后 1 个工作日
⑤ 回访对处理结果进行满意度回访;不满意且理由成立的,重新核查并升级至内容管理负责人用户服务中心反馈后 3 个工作日内
⑥ 归档全部材料与记录归档,保存不少于 2 年(见第十节)合规专员办结后即时

六、违规内容与纠纷的处置措施

  • 立即停止提供:违规内容第一时间下线、删除链接、断开传播路径并停止推荐分发。
  • 留存证据:处置前固定页面截图、URL、发布时间、账号信息、后台日志、审核记录等证据,不得删改。
  • 账号处置:视情节采取警告、限制发布、禁言、暂停营利权限、冻结账号、永久封禁措施;多次违规的加重处理。
  • 上报:对涉嫌违法违规、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可能引发较大社会影响的内容,按规定报告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机关报案。
  • 消费纠纷:充值未到账、重复扣款经核实后原路退还;符合退款条件的按《充值与道具规则》办理。
  • 著作权投诉:收到权利人有效通知后,依法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并转送被投诉方与告知其可提交反通知。
  • 个人信息投诉:核实后立即停止处理、更正或删除相关信息,并在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
  • 公示:对处置的典型违规账号与典型案例,定期在平台治理公告中公示(隐去个人信息)。
警示:任何人员不得隐瞒、篡改、销毁投诉举报记录与证据;不得将举报人信息透露给被举报方或无关人员。违反者按公司制度追责,构成违法的移送有关机关。

七、外部举报与监管入口

本平台在网站首页页脚与显著位置设置下列外部举报与监管入口,任何用户均可直接使用,无需经本平台转交:

入口用途链接 / 号码
12318 全国文化市场举报举报互联网文化产品违规内容、违法经营活动www.12318.gov.cn / 电话 12318
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网上举报投诉处理系统向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线提交举报投诉并查询进度jbts.mct.gov.cn
1237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www.12377.cn / 电话 12377
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平台ccm.mct.gov.cn
工信部 ICP 备案查询核验本平台备案信息beian.miit.gov.cn

前往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网上举报投诉处理系统 12377 举报入口

八、举报人保护与恶意举报处理

  • 信息保密:举报人身份信息、举报内容与联系方式严格保密,仅限办理人员知悉,不向被举报人披露;因办理必须披露的,事先征得举报人同意。
  • 不受报复:平台禁止任何针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行为,发现即从严处理相关账号。
  • 匿名举报:平台接受匿名举报;无法联系举报人的,处置结果在平台治理公告中概要公示。
  • 恶意举报:对明知内容合规仍反复举报、伪造证据、批量骚扰举报或借举报实施敲诈勒索的,平台限制其举报功能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 诬告澄清:经核实为不实举报且对被举报方造成影响的,平台为被举报方澄清并恢复相应权益。

九、用户责任与平台责任

9.1 用户责任

  • 如实提供诉求内容、账号信息与证据材料,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冒用他人身份。
  • 遵守《用户服务协议》与平台规则,不发布违法不良信息,不实施网络欺凌、辱骂与导流行为。
  • 配合平台核验工作;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的,平台可合并处理并告知。

9.2 平台责任

  • 畅通受理渠道,公开处理时限,按时限答复与办结,不得推诿、拖延或消极处理。
  • 依法处置违规内容与违规账号,落实内容自审、立即停止提供与证据留存义务。
  • 保护用户与举报人个人信息,依法配合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网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 定期统计投诉举报数据,分析高发问题并改进产品与规则。

十、记录保存、统计与公示

  • 投诉举报受理记录、核实材料、处置决定、反馈与回访记录保存不少于 2 年,依法接受监管部门查询。
  • 违规内容的留证材料与审核记录同步保存不少于 2 年;系统运行日志与用户使用日志保存 60 日以上。
  • 平台每季度统计投诉举报数量、类型分布、办结率与平均办结时长,形成书面报告留存。
  • 平台每半年发布一次治理公告,公示违规账号处置情况与典型案例(不披露个人信息)。
  • 涉及未成年人的投诉举报单独统计并优先处置,形成专项台账。

十一、联系方式与附则

项目信息
运营主体南京江岛传媒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17705195049(7×24 小时)
客服邮箱410071284@qq.com
未成年人保护专线410071284@qq.com
通讯地址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3 年)
  • 本制度自 2026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由用户服务中心负责受理执行,内容安全中心负责内容类处置,法务负责法律事务对接。
  • 本制度修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在网站显著位置更新公示。
  • 本制度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为准;未尽事宜依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求执行。

南京江岛传媒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