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政策与个人信息保护
一、个人信息处理者与联系方式
| 项目 | 信息 |
|---|---|
| 个人信息处理者 | 南京江岛传媒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通讯地址 | |
|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邮箱 | 410071284@qq.com |
| 客服电话 | 17705195049 |
| 未成年人信息保护专线 | 410071284@qq.com |
| 服务范围 | 南京江岛传媒有限公司网站及其相关功能 |
本政策适用于您使用本平台服务时,平台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活动。请您在使用服务前完整阅读并理解本政策;对敏感个人信息处理、第三方共享、未成年人信息等条款,我们已以加粗或提示框方式特别说明。
合规提示:本平台服务器部署于中国境内,不向境外传输您的个人信息。如后续确需跨境传输,将依法履行安全评估、标准合同或认证等程序并另行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二、收集范围与最小必要原则
平台严格遵循最小必要原则:仅在实现具体功能所必需的范围内收集个人信息,收集前以显著方式告知目的、方式与范围;您拒绝提供非必要信息的,不影响您使用基本功能。
| 场景 | 收集的信息 | 是否必要 |
|---|---|---|
| 注册与登录 | 手机号码、验证码、账号昵称与密码 | 必要(用于账号创建与登录) |
| 实名认证与年龄核验 | 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疑似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账号时的人脸核验结果(仅返回核验结论,不存储原始人脸图像) | 必要(法定要求,用于未成年人保护与防沉迷) |
| 充值、消费与支付 | 订单信息(订单号、金额、时间)与您主动提交的付款凭证(如付款截图、交易单号);平台不收集也不存储您的银行卡号、支付密码 | 必要(由支付服务提供方完成支付) |
| 客服与投诉举报 | 您主动提供的联系方式、诉求内容、证据材料与沟通记录 | 必要(用于处理您的诉求) |
| 内容与互动 | 您的收藏记录、浏览记录与操作记录 | 必要(用于内容展示与自审) |
| 日志与安全风控 | 登录日志、IP 地址、访问时间、操作记录、设备型号、操作系统与浏览器类型、设备标识符、崩溃日志 | 必要(法律要求日志留存 ≥60 日,用于安全与反欺诈) |
| 发票与售后 | 开票所需的主体名称、税号、邮箱或手机号 | 视您申请而收集 |
| 个性化推荐 | 浏览与收藏记录、偏好标签 | 非必要,您可在隐私中心关闭,关闭后仍可使用内容浏览功能 |
警示:平台不收集与提供服务无关的信息,不读取您的通讯录、相册、短信与通话记录,不采集与业务无关的位置信息;如某项权限非必要,您可拒绝授权而继续使用基本功能。
三、收集与使用目的
- 提供核心服务:账号注册登录、内容浏览与收藏、评论互动、充值与订单管理。
- 履行法定义务:实名认证与年龄识别、未成年人保护与防沉迷、日志留存、内容自审与违规内容处置、配合监管检查。
- 保障安全:识别与防范账号盗用、欺诈、刷量、攻击与网络黑产,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 客服与纠纷处理:受理投诉举报、处理退款与账号申诉、回访与满意度调查。
- 改进产品:在不识别特定个人的前提下,进行统计分析、故障排查与产品优化(使用去标识化或匿名化数据)。
- 个性化推荐(可选):在您同意的前提下,基于浏览与偏好记录推荐作品;您可以随时关闭,平台不因拒绝而降低基本服务质量。
平台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与上述目的无关的用途、自动化决策中的不合理差别待遇、向未成年人推送不适宜内容或诱导消费。
四、存储期限与存储地点
- 存储地点:全部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器,不在境外存储或处理。
- 账号信息:自账号注销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删除或匿名化处理;因法律要求需保留的除外。
- 实名认证信息:在账号存续期间保存;账号注销后按法律法规要求的期限保留,期限届满即删除或匿名化。
- 交易与订单信息: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保存 不少于 3 年(含充值、消费、退款记录),用于纠纷处理与监管查询。
- 日志信息:系统运行日志与用户使用日志保存 60 日以上(法律要求的下限,平台按 不少于 6 个月执行)。
- 内容审核记录:审核与留证记录保存不少于 2 年。
- 客服与举报记录:保存不少于 2 年;涉及争议的保存至争议处理完毕。
- 家长监护申请材料:保存不少于 2 年,期限届满后删除或匿名化。
- 超出保存期限的,平台将删除或作匿名化处理;因技术限制无法立即删除的,将停止除存储与必要安全保护之外的一切处理。
五、安全保护措施
- 技术措施:传输层加密(HTTPS/TLS)、敏感字段加密存储(如身份证件号码)、数据库访问审计、防火墙与入侵检测、防爬与防刷机制、漏洞扫描与定期渗透测试。
- 访问控制:按岗位最小授权,实行账号实名、一人一号、权限分级与双人复核;敏感数据访问全程留痕;离岗即时回收权限。
- 管理措施:制定《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 1 次)。
- 备份与容灾:数据每日增量备份、每周全量备份,境内异地备份,保留 不少于 6 个月;定期验证恢复能力。
- 委托处理:委托第三方处理个人信息时,通过协议明确处理目的、期限、方式、保护措施与双方责任,并对其安全能力进行监督。
六、共享、转让与公开披露
平台不会出售您的个人信息。仅在下列情形下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
| 情形 | 对象 / 方式 | 信息范围 |
|---|---|---|
| 完成支付 | 不涉及第三方接口:扫码在微信内完成,平台仅接收您主动提交的付款凭证 | 订单号、付款时间、金额 |
| 实名认证与年龄核验 | 具备资质的实名认证 / 人脸核验服务商 | 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加密传输);人脸核验仅返回结论 |
| 短信与消息通知 | 短信 / 邮件服务商 | 手机号或邮箱、通知内容 |
| 云服务与安全防护 | 境内云服务商、内容安全与风控服务商 | 为实现存储、识别与防护所必需的最少信息 |
| 法定情形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 | 依法定程序与范围提供 |
| 取得同意 | 您另行同意的其他情形 | 以您同意的范围为限 |
- 转让:平台发生合并、分立、重组或破产时,如涉及个人信息转让,将告知您接收方的名称与联系方式,并要求接收方继续受本政策约束;接收方变更处理目的的,重新取得您的同意。
- 公开披露:平台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取得您单独同意的除外。平台治理公告中公示的违规账号信息均作去标识化处理。
- 对敏感个人信息与不满 14 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平台在共享前将取得您的单独同意(未成年人信息取得监护人单独同意)。
七、Cookie 与日志信息
- 平台使用 Cookie 及同类技术(本地存储)实现登录状态保持、界面偏好记忆、安全防护与访问统计。
- 平台不使用第三方广告跟踪 Cookie进行跨站行为追踪与广告投放;不使用 Cookie 收集与服务无关的信息。
- 您可通过浏览器设置管理或清除 Cookie;清除后需重新登录,界面偏好(如上次浏览位置)可能重置。
- 平台依法记录并留存系统运行日志与用户使用日志 60 日以上,用于安全事件追溯与监管查询,日志不用于与目的无关的用途。
八、您的权利与行使路径
| 权利 | 行使路径 | 处理时限 |
|---|---|---|
| 查阅、复制 | “我的—账号设置—隐私中心—查阅我的信息”;或邮件至 410071284@qq.com | 15 个工作日内提供 |
| 更正、补充 | 隐私中心自行修改;实名信息如需变更,通过客服核验后处理 | 15 个工作日内 |
| 删除 | 隐私中心提交删除申请;符合法定删除情形的,平台主动删除 | 15 个工作日内 |
| 撤回同意 | 隐私中心关闭个性化推荐等可选授权;撤回不影响撤回前已进行的处理 | 即时生效 |
| 注销账号 | “我的—账号设置—注销账号”,核验身份并结清事项后办理 | 15 个工作日内 |
| 转移 | 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的,平台提供转移途径 |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 |
| 解释说明 | 对本政策有疑问,通过上述邮箱或客服电话咨询 | 3 个工作日内答复 |
| 投诉举报 | 通过《用户纠纷处理与投诉举报制度》渠道,或向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投诉 | 按该制度时限 |
为保障安全,平台可能要求您提供必要信息以核验身份,但不会以核验为由过度收集;对您的请求,平台原则上不收取费用,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可收取合理成本费用或说明拒绝理由。
九、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特别保护
- 平台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实行严格保护;不满 14 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处理前取得监护人的单独同意。
- 监护人可代为行使查阅、复制、更正、删除、撤回同意与注销账号等权利,通过 410071284@qq.com 或客服电话提交,平台在 15 个工作日内处理。
- 平台不向未成年人推送诱导消费、消费或不符合其年龄的内容;不对未成年人进行个性化商业营销。
- 平台不公开未成年人的真实姓名、就读学校、班级、住址、联系方式与位置信息;作品内容中涉及未成年人隐私的信息将被拦截。
- 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不用于与保护未成年人无关的目的,不向第三方共享(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不用于自动化决策中的商业推销。人脸核验仅用于年龄与身份核验,不存储原始人脸图像,不用于识别追踪。
- 若发现在未事先取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不满 14 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平台将立即停止处理并尽快删除相关数据。
十、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与告知
- 监测与止损:发现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或被非法获取的,平台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断开相关服务、冻结账号、修补漏洞、升级防护等措施控制事态。
- 内部报告:1 小时内报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24 小时内形成初步事件报告。
- 告知用户:按法律规定以站内消息、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受影响的用户,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与可能影响、已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的建议、平台的联系方式。难以逐一告知的,采取公告方式告知。
- 报告监管:依法向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及其他有权机关报告;涉及未成年人信息的,同步报告并采取更严格的补救措施。
- 复盘整改:事件处置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盘,修订安全策略、权限与培训内容,并留存记录不少于 2 年。
十一、政策更新与生效
- 本政策自 2026 年 1 月 1 日 起生效。平台将根据法律法规变化、业务调整与监管要求适时修订。
- 本政策修订后在本页公示并标注最新生效日期;涉及处理目的、信息类型、共享对象等重大变更的,平台将以弹窗、站内消息或邮件提前告知,并重新取得您的同意。
- 本政策为《用户服务协议》的组成部分;两者不一致的,以本政策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为准。
- 如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或投诉,请联系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410071284@qq.com,或致电 17705195049;您也可向网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或向 1237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反映。
南京江岛传媒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