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服务协议
一、协议范围、接受与变更
-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平台已发布或将来发布的各项规则、公告、说明(包括《隐私政策与个人信息保护》《充值与道具规则》《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内容自审制度》《用户纠纷处理与投诉举报制度》),上述规则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 接受方式:您点击“注册”“登录”“同意并继续”,或实际使用本平台服务的,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全部内容。若您不同意,请立即停止注册与使用。
- 协议变更: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及业务需要修订本协议,修订后的协议将在本页公示并标注生效日期,重大变更(涉及用户主要权利义务、虚拟道具与退款规则)将以站内消息、弹窗或邮件提前 7 日提示。变更生效后您继续使用的,视为接受变更;不同意的,可停止使用并申请注销账号。
- 特别约定优先:如平台与您就特定服务另行签订书面约定(含纸质协议、经双方确认的订单条款),以该书面约定为准;该约定未涉及的事项,仍适用本协议。
合规提示:本平台已取得(或正在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3 年,在网站主页显著位置标明。
二、账号注册与实名认证
- 实名认证:用户注册须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信息并完成实名认证(真实姓名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平台通过权威渠道核验。未完成实名认证的账号不得充值、消费、发布内容或使用互动功能,仅可浏览合规内容。
- 信息真实:用户应保证注册信息真实有效,信息变更时及时更新;因信息不实导致无法享受服务或产生纠纷的,由用户自行承担后果。
- 账号归属:账号所有权归平台,用户在符合本协议的前提下取得使用权。账号仅限本人使用,禁止出租、出借、赠与、买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平台发现账号买卖、租用的,可封禁账号并留存证据。
- 账号安全:用户应妥善保管账号与密码,对账号项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发现账号被盗用、被冒用应立即通知平台并申请冻结。
- 一人一号:禁止使用技术手段批量注册、恶意注册账号,禁止使用虚拟号码或他人身份信息注册。
- 注销:用户可随时通过“我的—账号设置—注销账号”申请注销,平台在核验身份并结清相关事项后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
三、用户行为规范与禁止内容
用户在本平台发布、上传、传播的任何内容(含昵称、头像、收藏备注与个人资料)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平台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及《内容自审制度》第五条执行:
-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宣扬邪教、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 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或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危害社会公德或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包括但不限于:恐怖主义与极端主义、涉枪涉爆涉毒、诈骗传销、买卖账号与个人信息、导流至站外违法平台。
此外,用户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 以技术手段刷量、刷收藏,干扰平台正常运营或数据统计。
- 未经许可转载、爬取、镜像、批量下载平台内容,或使用自动化程序访问平台。
- 破解、反向工程、绕过平台的技术保护措施或实名认证机制。
- 诱导、胁迫未成年人消费或消费;以消费金额对他人进行排名、炒作或引流。
- 发布商业广告、招嫖招赌、代充代练、外挂私服等违法违规信息。
警示:平台对违规内容实行“先审后发 + 实时巡查”,一经发现即可删除内容、限制功能直至封禁账号;涉嫌违法犯罪的,留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内容、著作权与用户授权
- 平台内容:本平台提供的漫画作品、文字、图片、版面设计、程序与数据库等,其著作权及相关权利归平台或相应权利人所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未经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传播、改编、汇编或用于商业用途。
- 来源合规:平台全部上线作品均经内容自审,权属链条包括原创声明或授权书、合作协议等文件;平台不提供未经授权的盗版、搬运内容,收到权利人有效通知后依法及时删除或断开链接。
- 用户投稿授权:用户向平台上传作品或内容的,授予平台一项全球范围内、非独占、免费、可转授权的使用权,用于在本平台及平台合作的宣传渠道进行展示、推广、排版与必要的技术处理;该授权在用户删除内容或注销账号后,对已发布的宣传物料在合理范围内继续有效。
- 权利担保:用户保证其上传内容拥有合法权利或已取得完整授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与隐私权;因侵权引发争议的,由用户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平台因此遭受的损失。
- 用户资料:用户提交的昵称、头像等资料,平台有权为运营目的在平台内合理使用。
五、账户余额条款
本平台的付费项目仅为账户余额充值,余额以人民币元记账,用于平台内消费;当前站内作品全部免费阅读,暂无需要消耗余额的项目。用户充值即视为同意下列条款:
| 条款项 | 内容 |
|---|---|
| 单向充值 | 余额仅可由用户以法定货币单向充值获得,充值后仅可用于平台内消费,不得用于任何平台外用途 |
| 不具备货币属性 | 余额是平台内部的记账额度,不具备货币属性,不是存款、预付卡、电子货币或任何形式的金融产品,不计息、不保值、不参与任何金融活动 |
| 不可兑换现金 | 余额不可兑换现金,不可提现、不可转让、不可转赠、不可继承,平台不提供任何双向兑换服务,亦不通过任何第三方提供变现通道 |
| 记账依据 | 余额以平台服务器记录的充值订单与账户流水为准;用户对余额有异议的,可凭订单号与支付凭证向客服申请核对 |
| 有效期 | 余额不设有效期,账号存续期间可一直使用;账号注销的按《充值与退款规则》处理 |
| 档位调整 | 平台可调整充值档位与优惠,调整前在充值页面公示;已完成的充值不受影响 |
警示:任何以“回收余额”“代人提现”“兑换现金”为名的交易均属违规甚至诈骗,平台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发现此类行为的,平台将封禁相关账号并报案。
六、充值与退款规则
- 充值:用户在充值中心选择或填写金额并生成充值订单,按订单页展示的收款二维码(当前为微信收款码)付款;付款后点击「我已付款」,平台人工核对收款记录后将金额计入账户余额,通常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流程见《充值与退款规则》。
- 消费:用户使用余额在平台内消费,均为自愿行为;平台不设置任何消费榜单,不以消费额度排名、分级或提供引流特权。
- 退款规则:详见《充值与道具规则》第五节。可退款情形包括:充值未到账、重复扣款、系统故障导致的错误扣费、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消费、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退还的其他情形。已消耗的虚拟道具原则上不支持退款,但未成年人消费除外。
- 未成年退款:监护人可通过未成年人保护专属客服提交退款申请,平台核验后按原支付路径退款,受理与办结时限见《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第八节。
- 发票:用户可就其充值金额申请开具发票,通过客服邮箱 410071284@qq.com 提交申请,平台在 10 个工作日内开具。
七、未成年人条款
- 本平台禁止未成年人充值、消费、购买虚拟道具;8 周岁以下不提供消费服务,8–16 周岁须经监护人同意,16–18 周岁须经监护人同意或核验收入证明。
- 未成年人使用本平台服务,应在监护人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并在监护人同意后使用;监护人应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使用行为进行监督与指导。
- 监护人可依据《家长监护工程》申请对未满 16 周岁被监护人账号采取屏蔽登录等限制措施,服务免费。
- 平台不向未成年人提供充值服务;未成年人的注册、使用与退款处理见《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平台暂未上线独立的青少年模式,相关保护措施以该制度为准。
- 不满 14 周岁用户的个人信息按敏感个人信息处理,详见《隐私政策与个人信息保护》。
八、用户信息与隐私保护
- 平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隐私政策与个人信息保护》处理用户个人信息,遵循合法、正当、必要与最小必要原则。
- 平台收集的信息用于账号注册与实名认证、内容与支付服务、客服与纠纷处理、安全风控与日志留存等目的,详见隐私政策。
- 平台不会向任何第三方出售用户个人信息;向支付机构、实名认证服务商等合作方提供信息的,以完成具体服务所必需为限,并要求其承担保密与安全义务。
- 用户可通过“我的—账号设置—隐私中心”行使查询、复制、更正、删除、撤回同意与注销账号等权利,平台在 15 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整规则见 《隐私政策与个人信息保护》。
九、平台权利与义务
9.1 平台权利
- 对用户发布的内容进行内容自审(自动过滤 + 人工审核),决定是否发布、推荐或下架。
- 对违规用户采取警告、删除内容、限制功能、禁言、冻结消费营利权限、封禁账号等措施,并视情上报监管部门或报案。
- 因系统维护、升级、故障、不可抗力或监管要求,暂时或永久暂停、变更、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并尽可能提前公告。
- 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向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网信部门、公安机关提供必要的日志与记录。
9.2 平台义务
- 依法取得并维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在主页显著位置标明许可证编号。
- 建立并执行内容自审、未成年人保护、纠纷处理、个人信息保护等制度,配备不少于 2 名持证内容审核人员。
- 保障服务连续性,采取技术措施维护平台安全与用户数据安全,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事件。
- 公示收费标准与规则,不设置不合理的退款门槛,不用格式条款排除用户主要权利。
十、违约责任
- 用户违反本协议或平台规则的,平台可采取删除内容、限制功能、暂停服务、封禁账号等措施;因违规给平台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用户应予赔偿。
- 用户违约导致平台被第三方索赔、被行政机关处罚或承担其他责任的,用户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平台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
- 平台未按约定提供服务、擅自扣费或违规处理用户信息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平台违约的赔偿责任以用户实际直接损失为限。
- 用户对平台处置有异议的,可通过《用户纠纷处理与投诉举报制度》规定渠道申诉。
十一、免责与责任限制
- 不可抗力:因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战争、政府行为、法律政策调整、电信运营商或支付机构故障、黑客攻击等平台不能合理控制的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延误的,平台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告知并尽力恢复。
- 用户自身原因:因用户提供信息不实、账号保管不当、设备故障、网络异常、误操作导致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 第三方内容:平台对用户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不作担保;平台在收到有效通知后依法处置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 服务性质:本平台内容仅供个人学习、欣赏使用,不构成任何专业建议;平台不对作品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作保证。
- 责任上限: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平台对用户的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用户向平台实际支付的费用总额;因平台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不受此限。
十二、争议解决与管辖
-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平台经营者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用户也可就消费争议向消费者协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投诉,或通过 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网上举报投诉处理系统、12318、12377 反映。
- 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中不受争议影响的其他条款。
十三、通知与送达
- 平台可通过站内消息、站内公告、弹窗、注册手机号短信或注册邮箱邮件向用户发送通知;上述任一方式发出即视为送达。
- 用户应保证注册手机号与邮箱真实有效并及时更新;因用户未更新导致未收到通知的,由用户自行承担后果。
- 用户向平台发送的通知,应通过本协议第十四条约定的联系方式送达;平台在收到后 3 个工作日内确认。
- 涉及账号封禁、扣费、协议重大变更的通知,平台同时通过站内与短信(或邮件)两种以上方式送达。
十四、联系方式与协议生效
| 项目 | 信息 |
|---|---|
| 运营主体 | 南京江岛传媒有限公司 |
| 客服电话 | 17705195049 |
| 客服邮箱 | 410071284@qq.com |
| 通讯地址 | |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
| ICP 备案 | 苏ICP备2026083265号-2 |
| 公安备案 |
本协议自 2026 年 1 月 1 日 起生效。如与用户另有书面约定,以该书面约定为准;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
南京江岛传媒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1 日